据香港媒体“东网”9月8日报道,已解散的“支联会”、该会前主席李卓人、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邹幸彤被控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”,何俊仁于案件开审前认罪,“支联会”、李卓人及邹幸彤则不认罪,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。据司法机构网页最新显示,法庭已定于本周五(9月11日)判刑。

报道称,本案由《香港国安法》指定法官李运腾、陈仲衡及黎婉姫审理,案件不设陪审团。根据《香港国安法》第二十三条,任何人煽动、协助、教唆、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,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此前,8月21日,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就“支联会”、李卓人、何俊仁及邹幸彤被控“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”(违反《香港国安法》第二十三条)的案件作出裁决。“支联会”、李卓人及邹幸彤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,而何俊仁早前已承认控罪并被裁定罪成。

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,“支联会”长期以来蓄意在香港社会埋下仇恨的种子,煽动群众颠覆国家政权。各被告长期以来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,其阴谋昭然若揭,必须予以惩治。

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发言人8月21日发表谈话表示,坚定支持香港特区司法机关依法裁定“支联会”案不认罪被告“支联会”及李卓人、邹幸彤“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”罪名成立。裁决结果彰显了法治精神,捍卫了香港国安法权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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